根据工作需要,嘉陵区环境监测站等十三个区级事业单位决定面向全国公开考聘农业技术紧缺人才,其中南充市嘉陵区畜牧局将招聘动科、动医本科以上人才各一名,有关招聘事项请参照网站:
http://www.ncrc.gov.cn/new_view.asp?id=2851
职位如下:
环保局 环境监测站 环境监测岗位 环境监测、环境科学、分析化学专业 1人
农业局 科教站 农业科技技术岗位 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 1人
植保站 植保专业技术岗位 植物保护专业 1人
果树站 果蔬专业技术岗位 园艺(果蔬方向)、农学(果蔬方向)专业 1人
土肥站 工程技术岗位 农业工程测绘、制图专业 1人
土肥管理技术岗位 土壤学、地理科学专业 1人
畜牧局 动物疾病控制中心 疫病预防岗位 动物医学专业 1人
疫情监测岗位 动物科学专业 1人
林业局 林业站 林业技术管理岗位 林业专业 1人
公告内容如下:
一、考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考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
2、未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就业、专业符合招考岗位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201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0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证书者不予聘用。
3、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0年5月30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75年5月30日后出生)。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及有犯罪嫌疑未查清的人员不得报考。
4、考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见《考聘单位、岗位、名额及专业条件一览表》(附后)。
三、考聘方式
本次考聘统一采取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考名额和报名参加考试的人数比例不能少于1:3;个别特殊岗位因人才缺乏难以形成竞争的,经区人事部门批准可降低为1:2,降低后仍达不到降低后的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四、考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于2010年5月17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南充人才网、涉及相关专业的川内重点大学网站、南充日报、区党政网、区政府公示栏、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发布招考信息。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2010年 6月 1日(星期二)起至 10 日下午6:30结束(星期六、星期日除外),在嘉陵区人才培训交流中心报名(嘉陵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一楼),符合报考条件人员须带本人毕业证 [2010年应届毕业生持学校证明(应注明所学专业、学历层次及毕业时间)]、身份证、执业资格证(限有执业资格要求的岗位)等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3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到报名现场报名;所有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并必须在报名处留存有效联系方式(留存手机号码的要注明本地手机或外地手机);由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人才办及主管部门共同进行资格审查,区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才能报名。
(三)考试:考试分公共知识笔试和面试;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的70%,面试成绩的30%计入总分,分数的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笔试时间:2010年6月27日(星期日),考生于6月23日至25日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科目:所有考生公共知识笔试均考《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科目(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考聘名额与面试人选的比例为1: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加分政策规定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一村一大”等基层就业服务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于报名期间提供相关证明,按有关规定在笔试成绩中加分。报名期间未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四)考察:按照考试总成绩及考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若录取岗位的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在招考名额内首选研究生考生进行考察,如仍不能处理,则先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员,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进行加试(只加试面试),加试工作由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区人才办、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共同组织。主要考察考生遵纪守法、德才表现情况并进行资格复审,考察期间,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区人事部门提供本人学籍档案原件;考察中若发现考生有违法违纪行为并且在影响期内的、资格复审时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视为不合格。
(五)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另有国家行业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不合格的,个人在收到结果后3天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仅限一次,由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替补: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者在考察、体检期间个人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按相应专业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考察、体检对象,并按规定程序进行考察、体检。
(七)费用收取:笔试每人收报名费50元;面试每人收费80元;体检按医院规定收取费用。
五、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区考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不少于7天时间的公示,期满无异议者,人事部门按程序审批和办理相关手续,然后由聘用单位与其签定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2010年应届毕业生根据本人自愿,与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签定用人协议,待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考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后签定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考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一月(以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通知时间为准)内不到人事部门办理手续、或办理了手续不到用人单位上班的(以办理手续时间为准),视作自动放弃,缺额不再替补。
六、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使用区级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拔款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同类正式职工相关待遇。
七、其他事项
报名咨询电话:0817-363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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