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业大学源自1906年创办的四川通省农业学堂,1927年、1935年两次并入四川大学,1956年由四川大学农学院迁往原西康省(1955年撤销)省会雅安成立四川农学院,1985年批准为四川农业大学,1998年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大学。学校现有雅安本部校区、都江堰校区和成都(温江)校区,设有17个学院和成都科学研究院及6个研究所。有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获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2项、二等奖2项,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0项,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3项、二等奖7项,入选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4篇。为了适应建设有特色高水平“211工程”大学的迫切需要,加快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全面提升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现面向海内外诚聘英才。
一、招聘对象
1.高端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至少有5年以上留学经历,学术业绩突出,达到国家“千人计划”或四川省“百人计划”人选条件,或相当于我校“211工程”双支计划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人选水平。
2.拔尖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至少有3年以上留学经历,取得重要科研成果,相当于我校“211工程”双支计划第四层次人选水平,具有冲击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或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者优先录用。
3.优秀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至少有1年以上留学经历,相当于我校“211工程”双支计划第五层次或第六层次人选水平。
二、引进待遇
1.高端人才:进校后认定为教授、担任博士生导师;提供150平方米左右公寓住房一套和40-60万元安家费;对于外籍人员,参照国外收入双方协商确定工作年薪;国内受聘者每年可获20-25万元的年薪;配套不低于500万元的科研经费;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视需要可为其专门建立研究机构,搭建不少于10名专职科研人员的工作团队。
2.拔尖人才:进校后可认定为教授,符合条件的可担任博士生导师;提供130平方米左右公寓住房一套和20-30万元安家费;每年可获10-15万元年薪;视学科特点提供100-300万元的科研经费;提供必备的工作条件,配备2-3名助手;聘期内达到高端人才条件者,享受其相应待遇。
3.优秀人才:进校后认定为副教授,可在入校1年后申报教授;提供100平方米左右公寓住房一套和5-15万元安家费;提供20-50万元科研启动费;聘期内达到拔尖人才条件者,享受其相应待遇。
三、其它事宜
1.应聘者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学校审议通过后,办理有关手续并签订4年期工作协议书。
2.聘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可继续聘用,不合格者不再续聘。
3.聘期内受聘人员的配偶安置和子女入学等事宜双方协商办理。
4.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四川省雅安市新康路46号四川农业大学人事处
邮编:625014
电话:0835-2882226
联系人:郭莉
E-mail:aumdrsc@sicau.edu.cn
(另:附件和申请表请从四川农业大学网站http://www.sicau.edu.cn首页《诚聘英才》栏目上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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