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海南省农业厅决定通过考试录用的方式,招录我省农业系统紧缺专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充实到直属事业单位。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海南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招聘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名额和对象
(一)招录单位、专业及名额
本次招录工作计划招录14名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具体招录单位、专业及名额见附件1。
(二)招录对象
招录对象为政治素质好,有志在海南从事农业专业技术工作并有一定发展潜力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硕士、博士学位(2011年应届毕业生,可先参加考试,待取得学位后,正式办理录用手续);
4、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1979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76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8、具备省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法律及有关政策规定,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有关文件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由省级以上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做出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理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提交报名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3月28日下午17:00前。
本次考试报名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按要求参照《海南省农业厅直属事业单位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公开招录报名表(填表式样)》(见附件4),真实、全面、准确、规范地填写《海南省农业厅直属事业单位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公开招录报名表》。报名表填写好后请电邮至:hnsagri@163.com。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虚假填报信息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名后应及时登录海南农业信息网(网址:http://www.hiagri.gov.cn)“公告公示”版块了解考录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报名确认后,请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报名不收取费用。
(二)资格审查。由海南省农业厅根据招录专业和资格条件,于2011年3月29日-30日集中做好资格审查工作。个别专业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录人数3:1的开考比例,将相应减少计划招录人数。
(三)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采取网上确认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请于2011年3月31日-4月2日期间,电邮回复hnsagri@163.com进行报名确认。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11年4月3日-5日期间,登录个人电子邮箱下载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如遇问题,请与海南省农业厅组织人事处联系。
三、面试
本次公开招录工作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等能力。 面试的时间、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2011年应届毕业生需学校出具准予毕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准考证、报名表等招录所需的相关材料。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上述材料不全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四、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组织考察人选,根据面试成绩按招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海南省农业厅组织考察组,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体检操作手册》,对考察对象进行体检。
五、公示和录用
(一)公示。海南省农业厅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结合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将拟录用人选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名单、准考证号、面试成绩、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及专业、工作单位、监督电话等。公示时间为7天。
(二)录用审批。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海南省农业厅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
六、政策待遇
录用人员纳入海南省农业厅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编制,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正式办理录用手续,并按有关规定转正任职定级。
七、其他
招录工作由海南省农业厅组织实施,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海南省农业厅组织人事处 0898-65362908,65342973
序号 |
单位名称 |
招 录 专 业 |
招录人数 |
备注 | |
1 |
海南省动物 |
药物分析学、分析化学 |
1 |
2 |
硕士 |
预防兽医、动物医学(要求有实验室工作经验) |
1 | ||||
2 |
海南省畜牧技术推广站 |
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 |
1 |
3 | |
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 |
1 | ||||
畜牧生物工程 |
1 | ||||
3 |
海南省农业干部学校 |
农业经济管理 |
1 |
2 | |
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 |
1 | ||||
4 |
海南省农技 |
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设施园艺科学与工程、设施新材料与农业建筑工程方向) |
1 |
3 | |
海南省植保植检站 |
农药学、分子植物病理学 |
1 | |||
海南省土壤肥料站 |
土壤学、生物化学 |
1 | |||
海南省种子站 |
种子科学 |
1 |
3 |
博士 | |
海南省技术推广站 |
果树学、蔬菜学 |
1 | |||
海南省农村环保能源站 |
环境科学、环境工程 |
1 | |||
5 |
海南省南繁植物检疫站 |
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植物检疫与农业生态健康 |
1 | ||
合 计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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