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科教兴沿、人才强县”战略方针,切实加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科学跨越发展,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我县事业单位引进聘用部分高学历和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全县重点产业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开门路,大力引进聘用我县事业单位急需的部分高学历和紧缺专业技术人才。
二、聘用岗位及人数
共引进聘用专业技术人才65名,具体聘用岗位及所需资格条件见附表。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人才的范围和对象。
1、高学历人才。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学位及以上研究生、“211”工程及同批次重点高校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具体为一览表“岗位性质”栏标注 “高学历人才”的岗位。
2、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面向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校(“二本”及以上大学院校)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具体为附表“岗位性质”栏标注“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的岗位。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本科学历毕业生应为2008年至2011年毕业,且未在国家党政机关、群团组织或事业单位正式就业。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学位及以上研究生可放宽到40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符合聘用岗位相应体检标准和要求。
6、符合聘用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附表)。
四、引进办法及程序
(一) 发布聘用信息
2011年3月10 日起在沿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yanhe.gov.cn)、沿河电视台、《沿河报道》等媒介发布引进人才信息,并组织工作组到相关高校设立现场报名点,接受符合条件毕业生报名。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4月 4日起
2、报名地点:西南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3、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毕业证、学位证(2011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
③已获得教师资格证、外语等级证、职业技术等级证等相关证件、证书的,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员可同时将相关资料电子文档投送到专用邮箱:skycuigang@163.com。
(三)资格审查
严格按照聘用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审查应聘报名人员资格条件。如没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生报名应聘,该岗位空缺。
(四)测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引进人才工作组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专业技能知识测试(测试方案另行制定),根据测试成绩等额确定该岗位体检对象。
(五)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自理。体检工作程序、标准及要求参照《贵州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核对象。考核主要侧重于考生的学业成绩、专业知识掌握程度和现实表现等。考核对象需提交本人学籍档案。往届毕业生还需提供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现实表现、人口和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1、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被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处理或正在立案调查的;
3、没有考核依据(个人档案)或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4、在校期间违反学校纪律,受到处分尚未撤消的;
5、2011年应届毕业生截止2011年7月底未能提交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
6、其它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资格审查、测试、体检、考核等相关工作时间安排,均将在沿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yanhe.gov.cn)上及时公告。
(七)审批聘用
1、经测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2、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者,按规定时间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录用调配科报到。填写《聘用审批表》、《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并附相关材料等,由聘用单位主管部门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文聘用。如在规定时限内不按时报到,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工资按转正定级工资发放。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程序转正定级,享受我县对专业技术人才的相关待遇。新聘用人员在我县最低服务年限五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离开岗位的,应负相应违约责任。
4、具备相应职业资质(等级)的考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未获取相应职业资格(等级)证书的新聘用人员,县直中学教师必须在1年内考取教师资格,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必须在两年内考取相关执业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五、工作纪律
引进人才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测试、体检、考核等环节的工作人员与应聘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行为发生,对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六、其他事项
本次引进人才工作未能聘用的空缺岗位,其聘用指标可用于下一批次引进工作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本《实施方案》由县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6-8223374(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6-8221674(县纪委监察局)
0856-8225825(县委组织部)
附件一: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附件二: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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