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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县人事局部分2010年农林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招聘计划

更新时间:2010-03-15 热度:2743 来自:西南大学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自贡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自委办[2007]46号)和《荣县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荣委办[2008]1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县编委同意,我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引进紧缺专业的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才单位性质、指标
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精神病院属县财政差额预算的事业单位,其他引进人才的事业单位均属县财政全额预算(核定收支、定额补助)事业单位。具体引进指标详见附表。
二、引进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范围、对象
符合单位引进专业的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或省有突出贡献专家、县级以上拔尖人才和学术技术带头人、教育部直属重点院校的全日制取得学士学位的统招本科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年龄原则上为30周岁及以下,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或省有突出贡献专家等,其年龄可放宽45周岁及以下。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及聘用
凡符合引进范围、对象和基本条件者,首先与引进单位联系人联系,并将本人的相关信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或邮寄给引进单位联系人;其次引进单位联系人将其相关信息及时送县人事局专干股对其资格进行初审;然后对初审合格者通过电话通知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以及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或省有突出贡献专家或拔尖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的相关文件等原件于规定的时间到荣县人事局专干股(荣县行政中心九楼)报到,进行资格审查和考核,按本单位本专业引进指标择优确定拟引进人选后,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其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聘用合同签订后必须在引进单位服务满5年方可流动;就业协议书签订后不得毁约,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四、纪律与监督
为维护引进人才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各相关单位在公开引进过程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引进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引进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此次引进人才指标在近3年内完成,各引进单位不得降低引进条件和要求,做到宁缺毋滥。


招聘职位:
1、县科技服务中心 专业技术岗 1 农业工程系列专业 负责人:李晓玲08136201322 13708158242

2、茶叶生产技术推广站 专业技术岗 1 茶 学  联系人:夏 军13990023656

3、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专业技术岗 5 动物医学  联系人:刘忠义08136262264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或省有突出贡献专家、县级以上拔尖人才和学术技术带关人(以上几类的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教育部直属重点院校的全日制取得学士学位的统招本科毕业生(以上二类的年龄原则上在30周岁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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