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4月17日-5月25日
报名方式:登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官方网站http://xibu.youth.cn/填写报名表并下载打印,交所在高校项目办(团委)
附:
云南省2012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一、选拔招募
(一)招募要求: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并通过统一体检。
(二)报名方式:登录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网进行网上报名。
二、政策保障
(一)经费保障
1、志愿者补贴
志愿者服务期间,由中央财政给于一定的生活补贴。基本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760元。同时,志愿者所在地列入国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的,执行所在地科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一类区65元,二类区120元,二类区215元,四类区515元,五类区900元,六类区1490元),按月发放。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发放两次。志愿者所在服务县、服务单位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向题,有条件的可给予志愿者适当补助。
2 、志愿者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费用
相关保险由全国项目办统一投保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保费每人200元人民币。人身意外伤害、身故(含疾病身故)保险责任,保额15万元,住院医疗保险责任,保额16万元,疾病门诊责任,保额5000元.
3 、志愿者体检费
由中央财政按照人均200元的标准给予支持。全国项目办在志愿者到岗后按照各省实际到岗人数110%一次性拨付给招募省项目办,由省项目办根据实际情况分配。
4、其它经费
各级项目办要积极争取在同级财政安排的专项工作经费中,列支培训、项目管理工作经费。服务县项目办应结合实际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将西部汁划纳入当地年度重点工作范围,并将管理经费列入同级地方财政范围。
(二)相关政策保障
1、入学就业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云南省西部计划志愿者,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考,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等方而,享受和“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基层人员同等政策。一是自2012年开始参加西部计划的志愿者,,服务期满 2 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 3 年内报考省内高校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二是志愿者服务期满 2 年且考核合格的,享受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等相关优惠政策。政策参见当年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的规定。
2、减免货款
到我省25个边境县和 3 个藏区县辖区内乡镇以下(含乡镇)基层单位就业、自愿服务 3 年以上(含3年)的,其学费由国家实行代偿。在校期间获国家助学贷款(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代偿的学费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
3、创业优惠
服务期满自主创业的志愿者,根据国办发【2009】3 号文,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货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鼓励志愿者在服务期满后扎根基层或自主择业、流动就业。
4、计算工龄
服务时间可以计算工龄。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其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
5、党团活动
西部计划志愿者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地,并编入当地的一个党支部,参加支部生活并在当地交纳党费。预备党员也在服务地办理转正手续。要求加入党组织并符合党员标准的志愿者,可由服务地党组织经过相关程序,吸纳为入党积极分子或加入党组织。团员也应将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地,并编入当地的一个团支部,参加支部生活并安期交纳团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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