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屏边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规范进人渠道,根据原国家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云人〔2005〕9号)和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考录原则,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略)
二、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
主管部门:屏边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名称:屏边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招聘岗位:工作人员
招聘人数:1
岗位类别:专技
年龄:30岁及以下
学历:全日制普通院校学历本科及以上
毕业年份:2013年
专业:城市绿化与管理、城市园林、城市园林规划、城市园林规划与设计;城市园林设计与管理、城市园林艺术、风景园林、观赏园艺、现代园艺、现代园艺技术、现代园艺技术与市场营销、园林、园林工程、园林工程技术、园林花卉、园林花卉技术、花卉与景观设计、园林技术、园林绿化、园林设计、园林园艺、园林园艺现代园艺、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园林植物栽培与管理、园艺、园艺管理、园艺技术、园艺设施、园艺学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四、招聘时间、方式及程序
招聘地点:行政楼109会议室
招聘时间:2013年3月19日9:30
招聘方式及程序:
由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纪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用人单位负责抽调人员组成招聘考核小组进行招聘,具体程序如下:
1、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供的主要证件:应聘人员本人身份证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2013年应届毕业生,可先由所在院校提供学历、专业和毕业时间证明,但在办理录用手续时必须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
2、现场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由招聘考核小组组织查看所有应聘人员相关证明、资料(身份证、个人推荐表、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等),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即进入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占50%)、实际操作能力(占20%)、逻辑思维能力(占5%)、应急反应能力(占5%)、分析判断能力(占5%)、人际沟通能力(占5%)、语言表达能力(占5%)、仪容仪表(占5%)。
3、成绩计算。总成绩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成绩计算按5个考官的评分求出平均分即为该考生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如第一名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放弃,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下推递补,只下推一次。
五、成绩公示
经考试(考核)后,考生成绩统一在红河人才网上进行公示。
六、录用和管理办法
1.拟聘人员确定后,由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考核(政审)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
2.对体检、考核(政审)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未接到不良反映的,报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拟录用人员必须提供录用岗位条件相对应的证件、证书原件方可办理录用手续。
3.录用后按红政发〔2005〕40号文件进行管理。
4.新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录用后,不按时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6.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进行体检及其它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考录资格,责任自负。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八、本方案由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73-3221446
电子邮箱:libaoguo6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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