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博士、硕士研究生 60人
(含从清华大学定向选调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2、农学类 20人
其它类 10人
3、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 40人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继续深入做好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经研究,甘肃省今年拟选调240名品学兼优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今年选调对象为2010年毕业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2008年甘肃省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
二、选调条件
1、省外需为“211”工程院校毕业生、公办普通本科院校甘肃生源毕业生;省内需为公办普通本科院校毕业生。
2、政治素质好,学习成绩优异,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有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
3、事业心强,吃苦奉献精神好,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志愿到基层单位、边远地区和艰苦环境锻炼成长。
4、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同时具备:①中共党员;②大学期间担任过班干部、班级以上团干部、学生会干部,或曾被评为院系级以上“三好学生”;③综合考评名次列本专业前三分之一;④能如期获得毕业证、学位证。
应届博士、硕士毕业研究生,必须具备以上条件中的①④两项。
5、2008年甘肃省选聘到村任职人员,必须为省外“211”工程院校毕业生、公办普通本科院校甘肃生源毕业生,省内公办普通本科院校毕业生,中共正式党员,坚持在村工作,成绩显著。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3月31日以后出生),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7、未受过纪律处分;应届毕业生无签约单位或定向委培单位,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无违反合同行为;服从组织分配。
三、选调工作原则及程序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以下方法和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1、省内院校应届毕业生采取本人自愿申请、院校党组织根据选调条件审核推荐、统一报名的方式进行,于4月28日前将《参加甘肃省2010年选调的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基本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和《参加甘肃省2010年选调的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推荐登记表》(见附件4)报省委组织部。
2、省外院校报名办法是:省委组织部派人到北京、西安、成都、武汉等重点院校集中地区进行宣传和组织报名。其它地区符合选调条件的毕业生可自愿前往上述地区报名,或于4月27日至28日到西北宾馆(兰州市南昌路649号)3号楼报名。报名时需携带院校签注推荐意见、加盖公章的《参加甘肃省2010年选调的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推荐登记表》(见附件4)和有关证书。
3、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报名,由市(州)委组织部统一负责。程序是:符合条件人员本人申请、所在乡(镇)党委作出工作鉴定、县(市、区)委组织部审阅档案并签注意见、市(州)委组织部审核推荐并汇总填写《参加甘肃省2010年选调的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基本情况一览表》(见附件3),附《参加甘肃省2010年选调的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报名推荐登记表》(见附件5)和乡镇党委工作鉴定,于4月28日前报省委组织部。
(二)资格审核
甘肃省委组织部负责对报名人员的条件、相关证件及填报信息进行审查核实,按选调条件确定并通知初选人员。
(三)考试录用
五月份,甘肃省委组织部组织初选人员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考试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按拟选人数分类、分专业依成绩高低确定初录人选,经政审、体检、培训合格后,由省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确定为2010年甘肃省委组织部选调的优秀大学毕业生。
四、选调生分配
选调生分配面向基层,鼓励到民族地区、艰苦地区工作。其中,博士研究生主要分配到除兰州市以外的市(州)党政机关,硕士研究生主要分配到除兰州市以外的县(市、区)党政机关,本科生主要安排到陇南市、甘南州、临夏州的乡(镇)、街道(社区)工作。
成都报名时间:2010年4月23至24日两天
(上午9点到12点,下午2:30到5:30)
报名地点:四川宾馆西楼401房间(四川成都暑袜北二街89号)
联系电话:028-86755555转4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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