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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峡职业学院2010年农业相关职位教师校园招聘信息

更新时间:2010-05-04 热度:5705 来自:西南大学

庆三峡职业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面向全国招生,培养高等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学院地处三峡库区腹心、重庆第二大城市——万州,位于渝万高速公路出口、万州火车站旁,交通十分便利。校园依山傍水,环境幽雅,占地553亩;在校学生6000余人,有教职工314人,其中教授5人、副教授79人。经过73年办学历史文化底蕴的积淀,学院已成为一所历史悠久,设施现代的高等学府。2007年学院顺利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09年被重庆市教委批准为重庆市示范高职学院建设培育单位,属教育部首批高职高专单独招生改革试点院校。
学院设有农业生物工程系、机械工程系、自动化与信息工程系、经济贸易系、基础部、继续教育学院,开设有园林技术、生物技术及应用、畜牧兽医、动物防疫与检疫、现代农业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模具设计与制造、数控加工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机电一体化、应用电子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广告设计与制造、会计电算化、物流管理、酒店管理、市场营销等24个专业。
为进一步加强重庆三峡职业学院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提升教学、技术开发和管理工作水平,优化人员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的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重庆三峡职业学院教师及管理人员等。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择优招聘。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二、重庆三峡职业学院2010年农业相关职位教师校园招聘计划 
    园林  教师  2人 硕士以上或具有实践经验的本科学历中级职称者 
 
    园艺 实验员  1人 本科 
 
    植物保护(农药方向)  教师  2人 硕士以上或具有实践经验的本科学历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招聘人员面向社会,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机关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能进入招聘范围。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及职业道德和教书育人的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一览表》 列出的招聘条件;
6、在大学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没有受过处分;
    7、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回避要求和审批机关确认的其他条件。
五、招聘程序和方式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分岗位竞聘,学校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面试、试讲、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凡符合公开岗位招聘条件者选定一个岗位现场报名。也可登陆重庆三峡职业学院网站,下载《重庆三峡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如实填报后发至电子邮箱:189zrc@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应聘单位及岗位)。
联系人: 易前伟(13594801827) 秦 星 (13628201133)
电  话: 023-58800938;
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4月25日--5月15日。
(二)资格初审
重庆三峡职业学院对报名者提供的《重庆三峡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按招聘岗位条件进行初审。
   (三)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合格者,于2010年5月10日—5月15日持有关证件(2010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名证明和经单位加盖鲜章并经应聘人员签字报名表,参加重庆三峡职业学院组织的资格复审。    
(四)面试(当场面试)
    1、参加面试人员接受重庆三峡职业学院考评领导小组及评委面试答辩,时间5分钟。
2、内容为自我介绍、考评委提问考生回答。主要考察应聘者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以及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环境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
    3、应聘者需用普通话面试。        
4、面试工作结束后,按招聘岗位人数根据及面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参加复试人选。
(五)试讲(凡参加面试合格者,等候学院通知,按学院规定时间到学院参加试讲)。
(六) 考核
 1、体检
    体检由重庆三峡职业学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并结合本行业需求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其缺额根据应聘该岗位人员试讲、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政审
对应聘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学习工作情况等由重庆三峡职业学院统一组织复查。
(七) 公示
体检、审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员。拟招聘人员由重庆三峡职业学院进行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以及聘用岗位。公示期为7天。
六、聘用审批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重庆三峡职业学院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市教委审核,并报市人事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见习)期。试用(见习)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试用期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七、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必须严格执行招聘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若违规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本简章由重庆三峡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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