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大渡口区农林水利局研究同意,大渡口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拟从应届大学毕业生中招聘专职动物检疫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职位
大渡口区动物卫生监督所专职动物检疫员10名,用工性质为合同制。
二、基本要求
1、具有动物医学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男性身高1.7米以上,女性身高1.6米以上;
2、应聘人员须于2010年7月底前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原则上不予报名;
3、同意接受岗前培训,并取得岗位必须的动物检疫员资格证;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敬业、踏实肯干、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自律能力强,富有团队协作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5、无不良嗜好和违法犯罪记录;
6、中共党员或学生干部优先聘用。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面试、初步录取、培训、聘用等程序进行。由大渡口区农林水利局、区纪委、区人事局组成聘用工作组,经报名、资格审查后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合格后确定初步录取人员,经培训考核体检合格即聘用。
四、工资待遇
受聘人员经培训合格后与大渡口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签订两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全部在辖区内从事动物检疫工作;合同期满后考核合格者可续聘。受聘人员正常履行职责,基本工资加各项补贴、考核奖励平均每月不低于2000元,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交纳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等“五险”。
五、户籍及档案
聘用人员人事档案由区人才交流中心管理,工作满1年后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把户籍挂靠在大渡口区集体户口。
六、报名及有关事项
符合本条件的均可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5月5日至5月12日;应聘人员请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并发至13452358482@163.com,收到报名表的先后顺序为面试和录用先后顺序。
2、报名咨询电话:023-68916276
3、报名要求:报名者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用人单位核实后可取消其招聘资格。
4、应试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参加面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的身份证一致。
5、报名者个人信息仅应用于此次招聘,不公开,不退还。
附件下载:大渡口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应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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