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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昭通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2013年公开招聘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公告(2)

更新时间:2013-07-09 热度:5682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四)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由市人社局及市农业局组织相关人员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如不合格,由昭通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电话告知本人。

(五)面试、考核、录用

1.面试。此次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据西南农业人才网(www.7ahr.com)了解,面试采取百分值打分的办法,最低控制分数为70分,从最低控制分数及其以上者中按招聘岗位1:1比例从高到低遴选出优秀者进入后续政审、体检。所有面试成绩均予以当场公示,并在办理录聘用手续时报送市人社局。

2.组织政审。政审通过查阅毕业生档案,到毕业生所在系、班、学生处考察该生读书期间的表现。政审合格者由用人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作为意向性拟聘用人选。

3.组织体检。体检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到市级及以上有体检资质的医疗单位进行检查,体检严格按照现行《云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按实际发生数由考生承担。

4.政审、体检均合格者,于7月24日以前将所有资料报市人社局复审后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后办理有关录(聘)用手续,并由用人单位与该生正式签定一年期聘用合同(试用),所签定的聘用合同在30日内送人社部门鉴证。

5.试用期满,考核为合格及以上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续聘手续;考核不合格者,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解聘手续。

三、招聘组织纪律

1.此次招聘程序中涉及的面试,按照昭通市的有关考务、考纪严格规范组织。

2.通知时效。整个招聘录用工作,在公告规定及其它事宜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到场办理相关手续者即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整个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上级部门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4.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若在报名、面试、考核、体检、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或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其他事项

1.整个引进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工作在昭通市招考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市农业局和人社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一律不予办理录(聘)用手续。若出现弄虚作假、舞弊行为的,将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2.已参加各类就业考试的人员可以参加本次考试,但对取得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和公务员考试拟录用资格的人员,本次招聘均不再录(聘)用。

3.凡已录(聘)用的人员,自通知之日起,30日内无故未到用人单位报到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人社部门取消录(聘)用资格。

4.本公告由昭通市农业局负责具体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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