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名要求:本次考核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填写《丰都县第三季度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招聘条件要求的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到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报名者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报名咨询电话:70605625
报考县精神病医院、中医院临床医学专业的人员,在填写报考单位及专业时统一填写为其他县级医疗机构临床医学专业,体检合格后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自主选择招聘单位。报考其它单位的人员,按简章公布的招聘单位及专业填报。
五、考核
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考核组,对确定的考核对象进行考核。涉医专业考核采取专业知识答辩,考查应聘者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其余专业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考查应聘者综合素质。据西南农业人才网了解,其中,同一个岗位报名人数超过30人的,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报名情况,研究决定是否加试公共科目,公共科目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以2013年下半年公布的考试大纲为准),其分值为100分,以笔试的方式进行。根据公共科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1:3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若最后一名考核对象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考核。加试公共科目的时间、地点在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予以公告,不再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弃权。加试成绩仅作为确定考核对象的依据,不计入考生考核总成绩。
考核中形成竞争的岗位,采用量化计分方式进行,其分值为100分,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官对考生考核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考核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考核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考核中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等额),以票决的方式决定其是否进入体检(由县人力社保局和主管部门组成的考核领导小组成员三分之二以上票决通过确定为体检人选)。
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在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予以公告,不再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弃权。
六、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核总成绩(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由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进行。报考人员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经县人力社保局研究同意,其缺额在报考该岗位考核合格考生中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在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告,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