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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武隆县2013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农业相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更新时间:2013-08-23 热度:4510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为加强武隆县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据西南农业人才网了解,本次武隆县将招聘3名农业水利工程,林业等相关专业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主管部门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拨款性质 岗位类别及等级 招聘名额 招聘条件要求
学历(学位) 专业 年龄 工作经历要求 其它条件
水务局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站 业务岗 全额拨款 专技12级 1 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 农业水利工程、法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30周岁及以下 基层工作经历2年以上 最低服务年限3年以上
城乡建委 规划管理局 管理岗 全额拨款 职员9级 1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 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会计电算化、建筑工程技术、林学 30周岁及以下   最低服务年限3年以上
后坪乡政府 农业服务中心 财务岗 全额拨款 专技12级 1 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 财政、会计、社会工作与管理 30周岁及以下   最低服务年限3年以上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4、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本职工作;

5、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单位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一览表》);

7、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有关要求;

8、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需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后方可报名;

9、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3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13年8月27日。招聘岗位明确要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须具备相应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3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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