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少数民族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总成绩按百分比折合后加1分。
(三)成绩公示
考生考试成绩将于2013年9月22日前在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bxrsj.gov.cn/)进行公布,并对外公示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等相关事宜。对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以在成绩公布后当天下午5:00前向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查分。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按照考生的总成绩,分别按招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以专业成绩高者为体检人选。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同时进行尿检。体检、尿检费用由考生自己负责。
(三)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到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出现的空缺可依次递补。
六、考核
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七、公示
经笔试、体检、政审、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bxrsj.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内容含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据西南农业人才网了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因而出现的空额,不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经公招领导小组审查,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并办理聘用手续。选岗聘用通知公布后,选岗当日不参加者,取消其选岗聘用资格;选岗聘用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以上原因造成的缺额均不予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新聘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聘用单位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其聘用资格。
招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须签订《聘用合同书》及《服务协议书》,在雷波县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方能调离或辞职。对违反《合同》及《协议》规定的人员应缴纳指标占用费。
九、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本公告由雷波县人社局、雷波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4-8822261
监督电话:
雷波县纪委监察局0834-8822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