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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乐山市峨边县2013年下半年考聘农业相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更新时间:2013-09-10 热度:5433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按照《乐山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乐人社发〔2012〕99号)及《关于拓宽民族地区卫生系统进人渠道的实施办法》(乐人社发〔2013〕27号)规定,结合峨边县实际,现将我县2013年下半年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据西南农业人才网了解,本次峨边县将招聘2名林学、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动物科学、生物科学等农业相关专业人员。

一、考核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考核招聘对象、范围:2013年9月1日前获得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学历和相关资格证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且符合《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201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和本公告其它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注意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完全符合本公告《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201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所列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其中考生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两栏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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