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成都在全国首创乡村规划师制度,实施三年来,已面向全球公开招聘、征选了三批规划专业技术人员,他们在城镇和农村规划建设的广阔天地中,挥洒才智,绽放风采,为成都美丽新农村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城乡统筹战略,打造西部经济核心增长极,成都市继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征选第四批乡村规划师,特发布此公告。
一、工作岗位及主要职责
工作岗位:成都市郊区(市)县乡镇乡村规划师。主要负责代表乡镇政府组织相关规划编制,对乡村规划及项目设计方案进行初步审查,就乡村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进行指导,并提出改进乡村规划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二、乡村规划师任职条件
(一)具有城市规划、建筑学等相关专业(园林、景观、道路、市政、交通等)本科以上学历;
(二)具有注册规划师或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从事城乡规划、设计和管理工作经历在5年以上(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相关工作经历1年以上);
(三)身体健康,年龄40周岁以下。
三、招募方式
(一)社会招聘:面向国内外招聘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选调任职:面向国内机关或事业单位引进符合条件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
(三)选派挂职:由市及区(市)县规划部门选派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骨干;
(四)机构志愿者:国内外规划、建筑设计机构,高等院校及开发企业等机构可申请派出专业技术人员担任乡村规划师;
(五)个人志愿者:国内外志愿投身于乡村规划事业,且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请成为个人志愿者。
四、薪酬待遇
(一)社会招聘人员:实行年薪制,年薪为10万元(人民币,下同)。原则上聘用不少于2年,聘用期满,表现优秀的,根据工作需要续聘。成都市及区(市)县相关事业单位在招聘工作人员时,对连续两年考核优秀且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将安排一定名额定向招聘;
(二)选调任职:具有行政编制或事业编制身份且符合条件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可按规定调入工作所在的区(市)县,享受调入单位待遇;
(三)选派挂职:挂职期间,原单位行政级别和待遇不变,同时由原单位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的生活补贴;
(四)机构志愿者:每周驻镇工作不少于两天,待遇由派出单位解决;
(五)个人志愿者:由区(市)县政府给予每人每月1800元基本生活补贴、300元交通补贴。
所有经考核合格聘用的乡村规划师,都将拥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实践基层规划工作、发挥专业特长的机会,有助于快速成长为行业的精英。
五、报名
有意应聘者于10月18日前,与招募需求表中各区(市)县联系人联系,了解具体招聘事宜。“广袤乡村,大有可为”,期待您的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