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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州市纳溪区2013年下半年农业相关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公告(4)

更新时间:2013-10-10 热度:7853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6.申请加分材料。申请加分的报考者,请于2013年10月25日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纳溪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纳溪区政府办公楼306室,电话:0830-4294906),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区团委、人社局、教育局、组织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加分申请、身份证、报名信息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相关学历证书、加分申请、身份证、报名信息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2013年10月31日纳溪区人社局通过网站(http://:www.nxrsrc.com/)公示初审后的拟加分人员名单,公示至2013年11月4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人员可按规定加分。已享受加分政策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考生,报考本次事业单位不再享受政策加分。

7.笔试成绩计算:《综合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满分均为100分。中小学、幼儿教师岗位(编码2013223001---2013223038)的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政策性加分;其他岗位笔试成绩=《综合知识》×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政策性加分。纳溪区人社局于2013年11月25日上午通过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采取点对点方式公布加分后的笔试成绩及排名情况。

8.形不成竞争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线:若某岗位由于缺考、违纪等原因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资格审查。

(三)资格审查

1.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笔试有缺考科目或成绩为零分者、在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成绩或考试资格者均不能进入资格审查。参加首轮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2013年11月25日下午通过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关注。

2.审查时间:首轮资格审查时间为11月28日,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有递补对象的,纳溪区人社局按规定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11月29日公布递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时间为12月3日。

3.审查要求:资格审查主要围绕报考条件(含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进行,考生参加资格审查须持: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在职人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资格审查时不能提供的,将不予审核通过。资格审查时隐瞒的,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后都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4)《报名信息表》2份。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才能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在12月7日,具体时间地点见资格审查后领取的面试通知书。

2.形不成竞争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线:若某岗位由于缺考、面试成绩为零分、违纪等原因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直接确定为聘用人员。

(五)综合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在所有的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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