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办法(试行)》精神,经余庆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7名,据西南农业人才网了解,本次余庆县将招聘6名茶学,植物保护,林学等农业相关专业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招聘单位、岗位及学历、专业。
招聘单位及岗位 | 招聘岗位类别 | 职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学历及专业 |
县特色产业发展中心工作员 | 专业技术 | 1013 | 1 | 本科及以上,茶学及相关专业 |
专业技术 | 1014 | 1 | 本科及以上,植物保护 | |
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工作员 | 专业技术 | 1015 | 1 | 本科及以上,农学(植物生产类) |
县林业科技推广站工作员 | 专业技术 | 1021 | 1 | 本科及以上,林学类 |
专业技术 | 1022 | 1 | 本科及以上,森林保护类 | |
县园林绿化管理所工作员 | 专业技术 | 1023 | 1 | 本科及以上,园林、园艺、风景园林 |
二、公开考试招聘的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本科学历及以上(具体以职位表为准)。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1日至1995年11月1日);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
(六)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余庆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
(七)户籍不限。
(八)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2、现役军人、定向到具体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不能按照招聘程序按时提供学籍档案或个人人事档案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其他人员。
三、公开招考程序及要求
(一)发布公告
在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余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
报名组织工作由余庆县事业单位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考办)负责,招考办设在余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