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要求:应聘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14届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相应证明和《就业推荐表》)、《垫江县2013年下半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彩色)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经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
(四)考核内容及方式
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分值100分。据西南农业人才网(www.7ahr.com)了解,考核方式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专业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求职动机与拟聘职位匹配性等。招聘考官组根据面谈现场评分,并按得分从高到低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拟签订协议人选。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拟签订协议人选。
四、签订协议
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结合各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签订协议人员,由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现场签订聘用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五、资格复审
与招聘单位签订协议的人员于2014年7月10日前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交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进行资格复审,个人(含往届生)档案邮寄到垫江县人才交流中心,由县人社局会同相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复审出现不合格,缺额不递补。
六、体检
经资格复审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不递补。
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其后果自负。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县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情况、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是否需要回避(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其缺额不递补。
八、信息发布
招聘简章等相关信息请登录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djxrlsbj.gov.cn/)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cqhrss.gov.cn/u/cqhrss/)查询。同时在有关大学招生就业网上发布。
九、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准考证号、招聘单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