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招聘岗位名额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为1:2,未达到该比例的,取消或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数至规定比例。紧缺专业、特殊岗位(详见《一览表》备注栏)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同意,则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退还笔试考务费。
(七)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凭身份证、缴费收据原件领取《准考证》。
时间:2014年1月10-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5:30。
地点:涪陵区人力社保局人力流动科(一号楼四楼413室)。
地址:涪陵区兴华中路46号,联系电话:023-72232700。
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考试资格。
六、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由涪陵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每科满分为100分,总分200分。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以2013年下半年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专业科目考试范围的具体要求详见《一览表》。其笔试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50%+《专业科目》×50%(按照四舍五入方法,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
2、笔试方式: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3、笔试时间: 2014年1月12日,笔试地点和具体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4、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区人力社保局一号楼公示栏公布。
(二)面试
1、面试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根据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凡笔试科目任何一科缺考者,取消其面试资格。未达到招聘岗位面试1:2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数至规定比例,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的公式重新计算确定招聘岗位数(计算结果出现小数点按四舍五入处理),但至少应保留该岗位1名招聘岗位数;招聘岗位面试比例为1:1的,考生的笔试平均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招聘岗位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则保留该岗位1名招聘岗位数,但考生的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还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平均分。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结构化面试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分值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招聘岗位加试实际操作测试的(详见《一览表》备注栏),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分值100分,重点考察考生的基本技能和实际工作能力。其面试成绩计算方式为:面试成绩=实际操作测试×60%+结构化面试×40%(按照四舍五入方法,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考官对考生实际操作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或结构化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
考生最后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的,由组织考试的承办单位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