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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2010年农林牧渔专业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招募计划

更新时间:2010-05-13 热度:9216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的《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有关精神,经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同意,2010年继续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为进一步引导高校毕业生在我市“五个重庆”建设、统筹城乡发展、“两翼”农户万元增收工程中贡献力量,扩大团组织社会影响力,根据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下简称“西部计划”)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特制定重庆市2010年西部计划实施方案。
一、工作内容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按指定指标择优招募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到基层乡镇一级从事为期1—3年的志愿服务工作。全国项目继续实施支教、支医、支农、基层青年工作、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基层检察院、基层法律援助、基层人民法院、农村平安建设、开发性金融、灾后重建等11个专项行动。地方项目继续实施扶贫接力专项行动。完善2010年延长为2年期、3年期志愿者和2010年新招募志愿者的管理服务工作。努力做好2008年2年期和2009年1年期志愿者的就业服务工作。
二、主题口号
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
三、宣传口号
新西部、新生活、新成长
四、工作步骤
(以下时间均为参考时间,具体进度将根据实际需要作适当调整)
(一)新增服务区县和新招募志愿者服务岗位的申报和确定
1.新增服务区县
未取得西部计划全国项目服务区县资格的区县可进行申报(申报表详见附件1,重庆市2010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服务区县(自治县)名单详见附件2)。新增西部计划服务区县必须成立西部计划区县级领导机构和项目办,专人负责日常管理服务,志愿者服务人数超过30人;并经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申请,市项目办审核,报全国项目办批准。因管理不力导致志愿者重大安全健康事故的服务区县(自治县),取消西部计划全国项目服务区县(自治县)资格,2010年不再派遣新招募的全国项目志愿者。
2.服务岗位的确定
服务岗位的确定采用申报制度。各区县(自治县)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县项目办”)按照有关工作要求,进行支教、支医、支农三个专项的岗位申报,申报数量以2009年支教、支医、支农三个专项到岗志愿者总数(含2008年支教、支医、支农三个专项延期志愿者)减去本区县(自治县)2009年支教、支医、支农三个专项延期志愿者人数为基准,逾期不报视为无岗位需求。市项目办按《重庆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区县项目办考核指标(征求意见稿)》在综合评估的基础上确定派遣指标和服务岗位。各区县(自治县)项目办申报的岗位应切合需求,尽可能保持连续性,并严格控制区县(自治县)乡机关、企业等岗位,数量不超过申报岗位数的10%。其余专项志愿者的招募指标和服务岗位由市项目办商各专项行动主管单位确定。
3.录入并分配服务岗位
5月14日前,市项目办将审核合格的全国项目的服务岗位信息,按一岗一人的原则,录入“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同时,按照对口招募省的招募名额分配相应的服务岗位,并及时向对口省项目办通报分配情况。
(二)招募工作
1.报名及审核
(1)网上报名。5月6日至5月26日,报名学生可登陆西部计划网站(xibu.youth.cn)和中国志愿者网站(www.zgzyz.org.cn)查看有关情况,填写《西部计划报名登记表》。服务意向包括支教、支医、支农、基层青年工作、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基层检察院、基层法律援助、基层人民法院、农村平安建设、开发性金融、其他等志愿服务专项行动。选报扶贫接力专项(地方项目)的,请选“其他”。
  (2)打印报名表。报名学生从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选报扶贫接力专项(地方项目)的,由报名者在登记表专项类别中特别注明。
  (3)交表。报名表由辅导员或院系团委负责人签字,并由所在院(系)党组织盖章后,5月26日前交至本校项目办。
(4)审核。高校项目办在收到学生的《报名登记表》后,及时对其在网上报名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后,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填写审核意见。所有报名学生均需审核。
2.选拔志愿者
(1)选拔标准
a.具有志愿服务精神;
b.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之内;
c.通过本校毕业体检和西部计划体检,具备能到艰苦地区从事艰苦工作的身体条件;
d.获得毕业证书并具有真实有效居民身份证;
e.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优先;
f.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g.西部急需的农学、法学、电视节目制作、金融、师范等专业者优先;
h.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重庆地区者优先;
i.已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优先;
j. 参加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志愿者应累计有1个月以上基层工作、志愿服务经历或者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主要负责人。
有条件的高校要鼓励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报名参加西部计划,并在保留其入学资格和学籍等方面出台鼓励措施。
(2)笔试、面试
5月27-28日,市项目办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按岗位需求和学历要求(全市2009年延期志愿者和2010年新招募志愿者整体本科或以上学历占85%以上),对报名人员择优进行筛选,并将筛选情况反馈至高校项目办。高校项目办在市项目办指导下,考察报名毕业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专业特点、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并协调学校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等有关部门,对报名毕业生开展笔试、心理测验、面试等考察工作,择优选拔志愿者,考察结果要书面备案。
各高校项目办要准确告知报名者所划分专项以及专项属全国项目还是地方项目。同时,受市项目办委托,与考察合格的志愿者及时签订《招募协议》,6月12日至14日,各高校项目办将初定录取志愿者名单按规定格式报市项目办。
(3)统一体检
6月中旬,市项目办统一安排体检时间和医院(三级乙等以上医院)。各高校项目办组织本校入选的报名者到指定医院进行集中体检(体检项目见附件3,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体检不合格的,要在本校及时调换。
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因体检不严导致既往病复发等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招募高校承担,并取消下一年度的招募资格。
(4)公示
6月上旬,高校项目办在校园网上公示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录取志愿者名单,公示时间为三天。若无异议,高校项目办要认真填写《重庆市2010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报名人员考察合格名单登记表》(见附件4),并通过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将志愿者名单报市项目办。对录取的全国项目志愿者,高校项目办同时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确认名单。
(5)录取志愿者
市项目办对拟录取的志愿者名单通过重庆志愿服务网(http://www.zycq.cn)公示三天。若无异议,录取为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地方项目志愿者。同时,市项目办将全国项目志愿者名单通过“西部计划信息系统”报全国项目办。
招募工作期间,各高校项目办要加强管理,充分利用志愿者人才库,把入选和未入选的报名学生全部纳入其中,以备岗位更换和因体检等原因更换之需。
(6)督导检查
5月至6月上旬,在志愿者招募阶段,市项目办将对高校工作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宣传、面试、公示等重点工作环节,各高校项目办也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自查。
(7)审定确认
6月下旬,市项目办通过高校项目办向志愿者发放《确认通知书》(注有服务岗位、专项类别、培训报到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9月上旬,全国项目办将通过“西部计划信息系统”汇总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到岗志愿者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市项目办将汇总地方项目到岗志愿者名单,同时向社会公布。
(三)宣传动员
在今年的形势下,要注重宣传2010年西部计划招募要求、政策保障等方面的重要变化,保证新政策的顺利过渡和实施;要做到宣传工作的“六个一”:一是报名第一天向本校每一位应届毕业生邮箱发送西部计划招募信息;二是在校园网首页发布半个月的西部计划招募消息;三是在学生餐厅视频电视中播出半个月的西部计划电视公益广告,在校园广播中播出半个月的西部计划广播广告;四是协调本校有关部门,在学生人流集中处悬挂西部计划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五是通过召开毕业生集中动员会、现场说明会、事迹报告会等多种宣传形式向全体高校毕业生推介西部计划、宣传志愿服务理念,提高对志愿精神的认知程度,增强毕业生服务他人、奉献社会的自觉意识;六是在学校主要活动场所设置西部计划招募咨询台,实现对应届毕业生宣传动员的全覆盖,以富有成效的宣传工作促进其他各个环节的顺利开展。有条件的高校还可以邀请本校往届优秀西部计划志愿者回校举行事迹报告会;可以以奖学金的方式鼓励应届毕业生参加西部计划。各高校项目办要抓住机遇,扎实做好西部计划的招募动员工作,力争向每一个愿意参加西部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全面、准确、及时的发布西部计划相关动态信息。
(四)集中培训及上岗
1.做好服务
为加强志愿者管理,志愿者服务期间,户口、档案保留在毕业高校;服务期满后志愿者通过双向选择落实工作单位,学校再发放报到证。
2.集中培训
7月下旬,高校项目办派工作人员集中组织本校录取志愿者到集中培训地报到,参加由市项目办统一组织的集中培训。集中培训报到时,志愿者携《确认通知书》、毕业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报到时,志愿者需提交毕业证和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志愿者补招
培训派遣期间,如出现入选志愿者流失,市项目办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志愿者补招,补招工作严格按照全国项目办制定的志愿者选拔条件和体检等选拔程序,从志愿者后备人才库选拔并经培训后派遣到岗。
4.志愿者信息确认
全国项目的志愿者到达服务地后,须在8月15日前登陆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填写确认有关服务信息,内容包括:服务岗位,服务地联系电话,发放补助专用银行卡号。地方项目的志愿者到达服务地后,须在当地区县(自治县)项目办确认有关服务信息,内容包括:服务岗位,服务地联系电话,发放补助专用银行卡号。
5.岗位管理
志愿者派遣时,服务区县(自治县)项目办应严格按照市项目办确认的志愿者录用岗位安排上岗,特别是基层青年工作、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基层检察院、基层法律援助、基层人民法院、农村平安建设、开发性金融、扶贫接力等8个专项行动岗位要严格执行,严禁调换岗位,若区县(自治县)项目办随意调换志愿者岗位,市项目办将限期督办区县(自治县)将志愿者调回原岗位。
(五)管理服务
进一步落实“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和“培养与使用并重”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加强管理服务工作的制度建设和机制建设。各区县(自治县)项目办要将志愿者安全健康作为日常管理重大工作加以完善落实,明确责任,规范管理,强化服务区县(自治县)项目办和用人单位管理服务责任。切实落实好西部计划志愿者岗位对接和专、兼职担任乡镇团委副书记等工作。
根据全国项目办有关要求,市项目办将加强区县(自治县)项目办年度工作考核,实行区县(自治县)项目办考核末位淘汰制。
(六)就业服务
各区县(自治县)项目办和高校项目办要按照全团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统一部署,把西部计划志愿者的就业服务工作纳入青年就业创业基金、实施青年创业小额担保贷款项目和建立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等重点工作实施范围。同时,高校项目办要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本校派出的服务期满志愿者。
各区县(自治县)项目办要逐步建立志愿者人才库,对服务期满志愿者的就业创业情况及时进行跟踪调查,加强对期满志愿者的跟踪培养。
(七)考核表彰
市项目办将依据全国项目办制定的《评估考核办法》,对2009至2010年度项目实施的总体绩效、各级项目办的工作成效和志愿者个人服务业绩进行考核评估。
  1.志愿者服务期满,市项目办负责服务证的编号汇总、组织发放等工作,并负责建立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毕业院校、服务单位、服务证编号等内容在内的年度服务期满志愿者信息档案,以备各方面核查。服务区县(自治县)项目办负责对志愿者做出鉴定并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的发放服务证,作为志愿服务经历和享受相关政策的证明。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志愿者的服务证编号由西部计划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由志愿者本人填写。西部计划扶贫接力专项(地方项目)志愿者的服务证编号由各区县(自治县)项目办根据市项目办有关规定编制,由志愿者本人填写。
  2.市项目办将对区县(自治县)项目办进行考核排名,实行末位淘汰,考核结果作为表彰和确定下一年度服务县实施计划派遣指标重要参考依据。
  3.市项目办将表彰优秀志愿者和高校、服务地项目办,纳入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组织奖和项目奖评选表彰范围。根据有关文件要求,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金奖、银奖及铜奖奖章颁授工作不再进行。2010年起,对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不再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金奖、银奖及铜奖奖章。
五、政策保障
2010年重庆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除享受国家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外,享受《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等文件有关精神。有关研究生加分和报考公务员加分相关政策以人社部发[2009]42号文件为准。
  1.2010年参加西部计划,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报考重庆市公务员的,具体政策规定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当年公务员招录简章为准。
3.志愿者服务期间,统一办理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保险费用由全国项目办和市项目办按相关标准给予支付。
  各级项目办要深入研究、加强协调,进一步做好西部计划与相关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专门项目的待遇政策的衔接工作。各区县(自治县)项目办也要争取党政大力支持,与有关部门积极沟通,为西部计划志愿者提供良好的政策保障。  
六、经费保障
1.志愿者生活补贴和艰苦地区津贴。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志愿者服务期间给予一定补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680元,同时根据所在服务地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全国有984个县、市、区纳入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每月津贴标准分别为:一类区65元,二类区120元,三类区215元,四类区370元,五类区640元,六类区950元),按月发放。
西部计划扶贫接力专项行动(地方项目)志愿者服务期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680元,同时根据所在服务地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具体标准同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另发贫困村工作补贴每人每年600元,在服务期满一年后一并发放。
2.志愿者交通补贴。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地方项目志愿者服务期间给予一定交通补贴。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发放两次。志愿者的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由全国项目办(全国项目)和市项目办(地方项目)统一拨付至志愿者所持银行卡中。
七、地方项目
重庆市2010年西部计划地方项目为扶贫接力志愿服务行动,由团市委、市扶贫办共同实施,由市项目办具体落实,纳入西部计划统一管理。

联系电话:63861558   63861317(传真)
电子邮件:63861558@163.com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四路81号附4号
团市委志工部、市志愿服务工作指导中心
邮    编:400015

重庆市2010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服务区县(自治县)名单(共32个)

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大渡口区、九龙坡区、北碚区万盛区、渝北区、巴南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
永川区、綦江县、铜梁县、潼南县、大足县、荣昌县
璧山县、梁平县、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武隆县
忠县、开县、云阳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

所有附件下载:2010年重庆农林牧渔专业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招募计划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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