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发展保障
1.所有引进人才全部纳入后备干部管理,优先选派参加各类学习培训;
2.提供职业规划设计服务,根据个人专业特长及意愿,安排适当工作岗位,为个人发展提供平台。
(五)家属随调随迁
引进人才配偶愿意到嵩明工作的,优先安排同等、同性质工作岗位。据西南农业人才网(www.7ahr.com)解,配偶无工作的,积极推荐就业。随迁配偶、子女可以在嵩明落户,未成年子女就近就便安排入学。
四、其他事项
1.引进人才在我县的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年;
2.人才津贴分3年发放到位,每年年终考核合格后发放;
3.上述大学生“村官”聘期满后优先续聘;
4.上述聘任制公务员、大学生“村官”任期内考录为我县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的,人才津贴按相应标准调整;
5.尚未毕业或暂时未能成为我县引进人才,愿意到嵩明工作的,我县负责安排见习工作岗位,并给予适当报酬。
6. 引进人才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实行“一事一议”政策,给予重点奖励和资助。
五、组织实施
我县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及相关单位出台实施细则并实施。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不溯及以往。国有控股企业、政府投融资公司可参照执行,所需资金由企业自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