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普通人民警察职位:考试内容包括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试(不加试专业测试),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心理素质测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测试成绩与笔试成绩同时发布,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测试不计算分值,成绩合格者方能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各类职位笔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笔试时间为2014年4月27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笔试各科成绩于2014年6月13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上公布。由于全省公务员笔试阅卷工作采取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可于2014年6月13日—15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申请查分,查分结果于2014年6月18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
3.笔试总成绩和职位排名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江市公务员局于2014年6月24日前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公布。
4.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
普通公务员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5%+《申论》成绩×35%+笔试加分;
特警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15%+《申论》成绩×15%+笔试加分;
普通人民警察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5%+《申论》成绩×35%+笔试加分。
5.笔试加分政策
在“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项目加分照顾录用为公务员的,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4年4月28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和本人联系方式送交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职位考录科(内江市市中区翔龙山报社路82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三)特警职位专业测试
特警职位专业测试时间暂定于6月下旬,具体事宜由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江市公安局、内江市公务员局在内江市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1、专业特警:满分按100分计算,包括体能考试和技能考试两部分,其中体能考试成绩占专业测试成绩的20%,技能考试成绩占专业测试成绩的80%。专业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1)体能考试内容及评分标准:满分按100分计算,男子项目:100米、1500米、引体向上、立定跳远(四项分值比例均等);女子项目:100米、800米、1分钟仰卧起坐,立定跳远(四项分值比例均等)。评分标准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执行(附件1)。
(2)技能考试满分按100分计算,内容及评分标准详见《专业特警技能测试办法》(附件2)。
2、普通特警:满分按100分计算,专业测试内容为100米、1500米、引体向上、立定跳远(四项分值比例均等)。专业测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评分标准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执行(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