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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2014年贵阳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3)

更新时间:2014-04-08 热度:6072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二)资格复审(5月4日-5日)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参加资格复审人数与拟遴选人数3︰1(最低不得低于2︰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对照报考职位遴选条件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省、市级机关设在本市各区<市、县>的垂直管理单位及其派出机关的报考人员,需由具有人事主管权限的部门出具)等证明材料,以及近期一寸免冠正面证件照1张,按规定时间到报考单位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三)面试(5月11日)

面试由各遴选部门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竞岗演说现场答辩等形式进行,重点测试报考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现场公布。

各遴选部门可根据需要增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加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如果不加试,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竞岗演说现场答辩等成绩即为面试最终成绩。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总成绩计算

遴选部门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总分为100分。

四、考察测评

遴选部门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一般应多于遴选职位计划数。

各遴选部门选派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对象在现单位工作不满2年的,一般要到其上一个工作单位进行延伸考察。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重点考察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要在一定范围内对考察对象的工作情况和“德”的情况和工作情况进行综合测评。同一职位人选考察对象由同一个考察组负责考察。

五、公示与试用

1、确定拟遴选人员。遴选部门党委(党组)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和考察测评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遴选部门党委(党组)会议研究认为某一职位确无合适人选的,报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放弃该职位的选拔。

2、公示。拟遴选人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在贵阳党建网(http://www.gysdj.gov.cn)、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gzgy.lss.gov.cn)进行公示。同时各遴选部门须分别在本单位和拟遴选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遴选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公开遴选,待查实后再作出决定。

3、试用。遴选部门对拟遴选人员实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试用期间,拟遴选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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