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事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和《荣县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试行办法》(荣委办〔2012〕40号)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并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2014年上半年荣县将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44名,据西南农业人才网了解,本次荣县将招聘16名茶学、农学,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农业技术类、农业经济管理、农业技术与管理,畜牧兽医类、动物医学,林学相关专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及对象
(一)招考范围:面向全国招考。
(二)招考对象:2014年高校及中专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4年高校及中专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荣县二〇一四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凡招考条件中对年龄和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和申请加分的,其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时间(即2014年4月29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