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14年5月4日-6日上午9∶00至下午4∶30。
(二)报名地点:修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修文县龙场镇人民南路118号)。
(三)报名方式
报名工作由县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具体报名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每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名收费为每人100元。农村特困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应届毕业特困学生可免收报名费,上述人员在办理免除报名费手续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农村特困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级扶贫办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应届特困学生凭就读学校资助机构出具的证明。据西南农业人才网(www.7ahr.com)了解,经报名现场确认符合条件的免收报名费。免收报名费的人员名单向社会公布,若有不符合免收条件者,经核实后须补交报名费。
招聘岗位计划与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此比例的,将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如减少招聘岗位计划后,仍达不到该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县招聘办公室同意后,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14年5月8日上午9∶00至下午16∶3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申请。
根据黔人社厅通〔2014〕170号文件精神,招聘岗位为乡(镇)事业单位的可不设开考比例限制,按实际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开考。
(四)资格初审
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交报考单位进行资格初审:毕业证书(2014届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招聘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人员需持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区、市、县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同意报考的证明需加盖当地组织或人事部门公章)和近期彩色同底免冠正面一寸照片4张。留学归国人员报考,除须提供以上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和证明材料。
报考定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县级及以上“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报考定向“本县居委会成员”招聘岗位的人员,须提交所属社区(乡、镇)党委出具的书面证明(需注明从事居民委员会工作时间、是否在岗等)和户口簿。
报考定向“退役士兵”招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退伍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及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修文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和提交本人的有关材料,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发放时间为:2014年5月21日—2014年5月23日上午9∶00至下午16∶30。
《准考证》领取地点:修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录调科(修文县龙场镇人民南路118号)。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领取凭条》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是考生参加招聘考试(从笔试至办理聘用手续整个过程)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因不能提供证件而影响进入下一环节所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