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比例(即开考比例)低于3:1的,则对该岗位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开考比例按报名时符合条件并能获得准考证的人数为准,报名者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笔试的,计入开考比例,其各项成绩均按“0”分计算。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在遵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向社会公布。报考人员原报考的岗位被取消后,经本人同意,可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参加考试,若本人不同意调整或不符合其他招考岗位条件的,退还其报名费。
考生报名以后应随时保持所留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人员(招考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根据本《招考简章》要求,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资格审查人员在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名”意见;若因资格审查不严或失误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准考证发放
报考人员由招考办核发准考证。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5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费凭据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不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笔试
1、由县招考办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等考务工作。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内容包括: 2013年 4 月至2014年 4 月的时事政治和《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政治理论与政策、事业单位与职业道德、行政管理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科技人文基础知识及贵州省省情。
2、笔试时间、地点具体详见《笔试准考证》。
3、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六、面试和成绩计算
(一)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招考办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对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采取结构化命题方式。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名额3:1的要求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若笔试成绩并列的末位考生,同时参加面试,未参加笔试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同时如某职位的考生人数与招考计划数仅为1:1的,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招考同类试题所有参考人员笔试平均成绩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二)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成绩均实行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