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聘用及报到
(一)确定聘用岗位。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由金堂县人社局根据拟聘人员报考岗位确定聘用单位后在金堂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如系应届毕业生,招聘单位应与其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并明确报到时应交验的应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
(二)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八、纪律和监督
为确保我县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我局邀请县纪委(监察局)进行全程监督,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28-84923539
政策咨询电话: 028-84997012(金堂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附件: 《考务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