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4〕170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针对兴仁县乡镇事业单位人员缺员实际,为进一步加强乡镇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兴仁农村公益事业繁荣发展。经兴仁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新增人员140名,据西南农业人才网了解,本次兴仁县乡镇农业相关事业单位将招聘21名林学、园林,农学、园艺、植物保护、农业资源与环境、动物医学、动物科学相关专业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报考条件、考试程序、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设置
招聘单位 | 职位代码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 | 户籍 | 年龄要求 | 备 注 |
乡镇林业站 | 003 | 专业技术 | 11 | 大专及以上 | 林学、园艺、园林 | 户籍不限 | 18周岁以上(1996年5月2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24日及以后出生) | 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所报考类别的岗位(回龙2人;李关、鲁础营、新龙场、下山、潘家庄、民建、巴铃、大山、田湾各1人) |
乡镇农业服务中心 | 005 | 专业技术 | 10 | 大专及以上 | 农学、园艺、植物保护、农业资源与环境、动物医学、动物科学 | 户籍不限 | 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所报考类别的岗位(鲁础营、新龙场、下山、潘家庄、民建、巴铃、回龙、新马场、百德、田湾各1人) |
三、招聘对象、人数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2014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6年5月24日及以前、1979年5月24日及以后出生)。
2、截止2014年5月30日在兴仁服务期满两年及以上的“四项目人员”(即“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一村一名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西部志愿者”)不受户籍限制。
3、兴仁县各村(农村社区)原任或现任满1届及以上的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四项目人员”除外)。
4、兴仁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5、现驻兴仁部队服役的军人随军家属。
6、兴仁县户籍1997-2001年统招大中专毕业生。
(二)招聘人数2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