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名额,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若最后一名人选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按学历、面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成绩高者确定。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文件精神,并结合行业和岗位实际需求执行。
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在本岗位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选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前述体检人选确定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报考教育事业单位体检合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到区教委集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采取在相应层次同学科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岗位(具体学校名单由区教委提前公布),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岗位优先选择权,只能在剩余岗位中选择。据西南农业人才网(www.7ahr.com)了解,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放弃选岗或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空缺时,其空缺在应聘本岗位考生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进入考察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和是否有回避情况进行复查。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则按本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有关本次招聘公告、考试成绩、现场复审报名资格、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请登录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ldj.cqyc.gov.cn/Page/Index_zw.aspx)查询。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聘用岗位等。
八、聘用及待遇
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首聘期为3年,聘期内不得向区外流动,否则,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