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进适应垫江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急需紧缺人才,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61名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据西南农业人才网了解,本次垫江县将考核招聘3名作物栽培与耕作学,植物保护或土壤与,农业化学,林木遗传育种,森林培育,森林保护学等相关专业人员。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招聘主管部门 | 招聘下属 单位 |
编制性质 | 专业要求 | 学历要求 | 年龄要求 | 招聘人数 | 招聘地点及现场确认签约地点 |
县农委 | 农技站 | 事业 | 作物栽培与耕作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1 | 西南大学、四川农业大学 |
植保站 | 植物保护或土壤与 农业化学 |
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1 | 西南大学、四川农业大学 | ||
县林业局 | 湿地中心 | 事业 | 林木遗传育种,森林培育,森林保护学等相关专业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1 | 四川农业大学 |
说明:考核招聘范围:
1、本科应为国家重点大学首批录取人选,并取得相应学位;
2、硕士研究生应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3、报考司法局公证处岗位的应取得国家法律资格A证。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凡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以下人员不属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垫江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