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资格复审及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
(一)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与报名同时进行,主要是对所持证件、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确认其真实性。考生须带齐招聘岗位所需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填写《曲靖市农业科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报考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用人单位、曲靖市农业局各1份)和《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审查合格的由审查人签名并加盖应聘单位印章。需等额面试的岗位须报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
2.报名及资格复审结束后,曲靖市农业局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规定网站进行公示,并公告无人应聘或不符合开考条件的岗位。通过报名审核和资格复审的人员全部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必须在面试开始前7天向曲靖市农业局提交本人署名的《曲靖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既不按规定提交《曲靖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又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并按违反考录纪律人员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招聘考试。由于自愿(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员空缺的岗位,需等额面试的,须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
(二)面试
1.面试由曲靖市农业局按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的《曲靖市农业科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方案主要内容将在规定网站上公告。面试实行全程录音、录像。
2.面试时间:2014年8月11日。
面试地点:曲靖市农业局机关办公楼(翠峰路58号)
3.有关事项
(1)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
(2)报考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面试按面试方案规定正常进行。
(3)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等额面试的,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八、考核和体检
(一)考核
根据本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若出现第一名面试成绩并列且不能确定拟录(聘)用人员的岗位时,由曲靖市农业局重新组织面试成绩并列者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拟录(聘)用人员。确定拟录(聘)用人员后,由曲靖市农业局组织对拟录(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实作能力、工作实绩情况等进行考核,并写出书面考核材料。
(二)体检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原曲靖市人事局、曲靖市卫生局《转发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的通知》(曲市人〔2010〕26号)文件执行。由曲靖市农业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延期体检),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由曲靖市农业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因应聘人员考核、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