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同一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该岗位考生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若最后一名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面试成绩、艺体术科测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成绩高低的顺序依次确定。
体检时间:2014年8月11日(星期一),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精神,结合行业实际需求条件组织实施。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
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则在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及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再次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具有应该回避的情形等。
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考察资格出现空缺时,不予递补。
七、公示
考试考核总成绩等相关事宜,可登陆长寿政府门户网查询。据西南农业人才网(www.7ahr.com)了解,经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长寿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职称、考试考核总成绩和拟聘岗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