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壮大人才队伍,改善人才结构,推动潼南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 、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据西南农业人才网了解,经市人力社保局批准,潼南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等4个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研究生4名。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招聘方式,择优聘用。
二、考核招聘单位及人数
㈠潼南县农委所属3个事业单位(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县渔政管理站、县农业水产综合服务中心)考核招聘研究生各1名,共3名。
㈡潼南县蔬菜研究所考核招聘研究生1名。
主管部门 | 招聘岗位数 | 招聘岗位及等级 | 年龄 | 学历 | 专业 | 其他要求 | 招聘单位 |
县农委 | 3 | 专技12级及以下 | 30周岁及以下 | 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
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果树学、水产养殖 |
招聘人员须在本县服务5年及以上,其中,在招聘单位须服务2年及以上,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责任 | 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1名;县渔政管理站1名;县农业水产综合服务中心1名 |
县蔬菜产业局 | 1 |
植物保护、食品加工与安全、农业资源利用、蔬菜学 |
县蔬菜研究所 |
三、引进范围和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附件1);
5.招聘人员须在潼南县服务5年及以上,其中,在招聘单位服务2年及以上;未满规定服务期者,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责任。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7.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17日。
以下人员不属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潼南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