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我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下同)4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abrsj.gov.cn/、四川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网站发布):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录对象:
1.招录对象中的“不限”是指: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2. 招录对象中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截至2014年8月24日,工作表现良好、无不良社会反映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阿坝州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在阿坝州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两年以上、考核合格的人员。
(二)招录范围
招录范围中的“阿坝州常住户口”是指:截至2014年8月24日,在阿坝州落户三周年以上,外籍考生在我州大中专及以上院校的集体户口不视为阿坝州籍。
招录范围中的“阿坝州生源地”是指:大学入学前(高考)的户籍所在地在阿坝州。
(三)学历要求
学历中的“高中(中专)及以上”中的“高中(中专)”是指:必须在2014年8月24日前完成学业,取得毕业证书,且非在校在读学生。
(四)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符合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报考藏汉双语职位的,不需要加试藏语文,但根据职位要求的藏语语种,须到指定地点参加藏语口语测试(详见本公告第三条:报名及资格初审),要求具备运用嘉绒藏语或安多藏语言文字能力,口语测试合格者,方可登录指定网站进行报名。
报考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35周岁(1978年8月24日至1996年8月24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3年8月24日以后出生)。森林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年龄在18-30周岁(1983年8月24日-1996年8月24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即1978年8月24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中报考阿坝县、若尔盖县、红原县、壤塘县职位的报考者能适应高原气候。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招录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