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乐山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乐人社发〔2012〕99号)和《乐山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暂行办法》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2014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4年7月31日前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且符合《2014年乐山市农科院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和本公告其它要求的人员。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名称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招聘范围 | 所需资格条件 | |||
岗位类别 | 岗位名称 | 年龄 | 学历学位 | 专 业 | ||||
乐山市农业局 | 乐山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 专业技术 | 中药材主研 | 1 | 全国 | 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药用植物资源与利用 |
二、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其中考生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两栏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