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专业基础知识成绩×50%+政策性加分)×50% +面试成绩×50%。分数不作四舍五入处理。
(一)笔试
1、考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和专业基础知识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专业基础知识成绩×50%+政策性加分。据西南农业人才网(www.7ahr.com)了解,所有岗位都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为《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综合知识>大纲》公共基础知识部分;《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按招聘岗位分为医技药专业技术岗位、护理专业技术岗位、其他岗位三种类型。考试内容为:
医技药专业技术岗位:《医学基础知识》;护理专业技术岗位:《护理基础知识》;其他岗位:公文写作和计算机应用。
2.笔试时间为2014年11月23日(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笔试成绩、笔试折合成绩、政策性加分、职位排名和是否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情况将于12月2日左右在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pta.gov.cn)上公布。
4.政策性加分
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的人员,截止2014年11月15日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川人发〔2007〕16号、川组通〔2010〕4号文件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文件规定加分。上述文件中“评为优秀”指表彰优秀,非日常年度考核优秀。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政策性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凡已享受过加分或定向招考政策,并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人员,不再享受上述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14年11月23日前将以下材料送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股(涪城区文庙街8号510室)进行审查:
(1)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级以上组织、人社、团委、教育部门盖章和本人签字的《政策性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不再享受加分政策,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面试
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考职位聘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该职位聘用名额3倍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笔试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人员。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12月5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涪城政务网上进行通知,考生在接到通知后,应携带《绵阳市2014年下半年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二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聘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通知单。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2.我市行政区划内行政机关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人员、事业单位未满招聘公告规定服务期限的在编人员报考的,须出具主管部门和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其报考手续。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50%折合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