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50%+少数民族加分+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和各分项成绩在百分制基础上进行折合,分数不作四舍五入处理。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业务基础知识》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业务基础知识》成绩×50%。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为《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综合知识》大纲》公共基础知识部分(绵阳人事考试网可下载);《业务基础知识》考试内容按招聘岗位分为三种类型:
医技药岗位:医学基础知识;
护理岗位:护理基础知识;
其他岗位:公文写作和计算机应用。
2. 开考比例: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的有效报考人数之比应达到1:3。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予以调减或者取消。调减、取消招聘岗位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由市人事考试中心予以退费。
3.笔试时间为2014年11月2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政策性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文件规定加分。政策性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凡已享受过加分或定向招考政策并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人员,不再享受上述加分政策。
5.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关于“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规定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的规定,平武是享受少数民族待遇县,对报考我县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待打印了准考证后,务于2014年11月24日至2014年11月25日(工作日9:00—12:00、13:00—17:00)期间将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送交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平武县东皋行政办公新区3号A栋313室,电话:0816—8825391)进行审查:
(1)参加我县“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的人员,截止2014年11月10日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岗的,报定向招聘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凡已享受过加分或定向招考政策并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人员不得再报定向招聘的岗位。
(2)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和有关奖励证书(证章)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加分政策,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拟加分人员情况于2014年11月27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
6.笔试成绩(含加分)和是否进入面试的资格复审查询。请报考者于2014年12月2日左右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缺考任意一科应考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