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考者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以具体的职位要求为准);
4.具有相应职位要求的具体条件;
5.身体健康,具有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4年12月2日至12月3日
(二)报名地点:简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阳市河东新区市级机关办公大楼三楼)(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原件(毕业证)和一份复印件及近期1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报名时应聘人员在报名地点领取并填写《简阳市201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报名。
其中,下列人员报名时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和社会流动人才需由档案所在地人才交流机构出具档案管理和未取得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的证明原件。
(2)有工作单位的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手续。
(3)招聘职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由原工作单位出具工作经历证明。
(4)已婚人员须提供本人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或计生部门提供的无违法生育情况证明。
2、报考者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职位及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只能使用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个人信息务必真实、准确,所留联系电话在公招期间务必保持畅通,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弄虚作假、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由报考者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