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由市林业(园林绿化)局组织考察(政审)工作小组进行。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政审)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七)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察(政审)结果,由公开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无异议的,由市林业(园林绿化)局将拟聘用人员的有关资料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
四、本简章由遵义市林业(园林绿化)局公开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如出现重大争议事项,提请遵义市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裁决。
五、纪律要求
在公开考核招聘中,确保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公平、公正,全程邀请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和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0852—8687531 遵义市林业(园林绿化)局
监督电话:0852—8662655 遵义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