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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巴南区2015年一季度面向普通高校贫困毕业生公开招聘农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4)

更新时间:2015-01-05 热度:5868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三)公示

考试考核成绩等有关事宜,可登陆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拟聘岗位等。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经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后,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福利待遇。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2015年应届毕业生,2015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

八、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者或不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巴南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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