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分值100分)
各类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具体测试内容如下:
职员岗位公共科目测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育类、卫生类和其他类,其公共科目测试内容为:
1.教育类岗位:《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该科目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分值占70%)和《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30%),详见附表。
2.卫生类岗位:《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该科目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分值占70%)和《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30%),详见附表。
3.其他类岗位:《综合基础知识》,详见附表。
《综合基础知识》、《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大纲以2015年2月11日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
(二)专业科目笔试
专业科目笔试内容详见《一览表》。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由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笔试时间初定为2015年3月21日。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务事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计算方式: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50%+《专业科目》成绩×50%。
(三)面试
进入面试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出现成绩相同时,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据西南农业人才网(www.7ahr.com)了解,无法递减的,进入面试考生的笔试成绩不低于此次招聘岗位中按1:3比例人数进入面试的最低分,方可进入面试。
1.教育类岗位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总分值100分。
2.其他岗位面试按下列方式进行: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值为100分,当场公布成绩。
报考岗位要求专业面试的考生,除参加结构化面试外,还需参加专业面试,总分值100分。这部分考生面试成绩的计算方式为: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40%+专业面试成绩×60%。
专业技能测试、结构化面试、专业面试任意一项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
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