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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瓮安县农业事业单位2015年面向普通高等院校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简章(4)

更新时间:2015-03-07 热度:5452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七、资格复审

瓮安县人社部门对面试入选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凡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进入体检资格。

八、体检

按拟引进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进入引进职位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同时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必须在瓮安县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它非指定体检机构出具的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由瓮安县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体检费由考生本人承担,不交纳体检费或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面试成绩并列进入体检的,体检合格,一并进入考核政审环节。

九、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组对其进行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考核,主要审查在校及社会生活期间的政治表现、有无违法违纪行为,同时网上核查考生的学历及专业。由考核组写出考核材料并作出考核是否合格的结论。考核时间另行确定。对面试成绩并列且体检合格的考生,同时进入考核政审环节,由用人单位考核政审择优确定引进对象。

十、待遇

此次公开选拔引进的人员全部为事业编制,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十一、聘用和安置去向

通过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的人员,经公示7天无异议后,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由瓮安县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引进简章规定确定聘用对象,报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引进职位安排到岗工作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结束且考核合格者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此次聘用到瓮安县的人员,原则上在首次安置岗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十二、组织领导

本次引进工作在瓮安县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瓮安县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

十三、纪律要求

凡在引进过程中违反纪律要求的,一经查实,将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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