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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5年成都邛崃市招聘农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更新时间:2015-03-12 热度:7190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为合理配置邛崃市人才资源,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成人社办发〔2011〕276号)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0名,其中:公共类招聘65名,卫生类招聘165名,据西南农业人才网了解,本次邛崃市各级农业相关单位将招聘6名农业经济管理类,森林工程、木材科学与工程、林产化工,植物科学与技术、,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植物保护、 农业资源与环境相关专业人员。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15年7月31日前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5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定向公招岗位面向在邛崃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城乡基层项目计划大学生志愿者和西部计划志愿者。

(二)招聘资格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在编在岗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成人社办发〔2011〕276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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