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原人事部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第6号令)和《三台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三 委办发〔2007〕20号)和各用人单位的 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0人(直接考核招 聘1人),农业类职位招10人。本公告同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my.scpta.gov.cn和三台政务网http://santai.my.gov.cn发布。其中关于农业招聘的信息在西南农业人才网(www.7ahr.com)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招聘范围和岗位条件的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含现仍在三台服务,由省上统一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 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和“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 计划人员可以报 考)。具体招聘范围和对象(详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德端正;
(三)愿意在招聘单位工作满最低服务年限(5年);
(四)研究生学历人员35周 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下学历人员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 以后出生)。单位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见附表);
(五)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技能;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附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在处分期内的;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招聘的农业类具体单位、岗位、条件、名额见下表:
序号 |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岗位
类别 |
岗位名称 |
招聘数 |
资格条件 |
招聘范围 |
考试科目所占比例 |
备注 |
学历 |
专业 |
年龄 |
1 |
空编的镇乡人民政府 |
农业服务中心 |
专业技术 |
工作人员 |
8 |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含2010年应届毕业生) |
农学相关专业 |
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
三台县范围内(具有三台县户籍或大学入学前生源地为三台县户籍) |
公共基础知识(30分)专业知识(70分) |
考生报名不分乡镇,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选择镇乡 |
2 |
县国土资源局 |
县地质环境监测站 |
专业技术 |
地质环境监测人员 |
1 |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 |
地质、地理、国土资源管理等相关专业 |
绵阳市范围内(具有绵阳市各县、市、区户籍或大学入学前生源地为绵阳市各县、市、区户籍) |
公共基础知识(30分)专业知识(70分) |
|
管理 |
办公室职员 |
1 |
不限 |
三台县范围内(具有三台县户籍或大学入学前生源地为三台县户籍) |
公共基础知识(100分) |
|
三、招聘方式
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0年6月28日至7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双休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
三台县人才服务中心(潼川镇后北街老防疫站三楼)
县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人:陈文萍 联 系电话:0816-5282496
县卫生局人事股 联系人:吴小淼 联 系电话:0816-5224411
(三)报名手续
本次公招不进行网络报名,报名为现场报名。报考者登录三台政务网(
http://santai.my.gov.cn《政 府信息公开目录》人事局〈编办〉,下同),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卫生系统的考生可同时兼 报县直医疗单位、中心卫生院、一般镇乡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同岗位类别的同专业两个岗位)。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毕业 证等)及1寸免冠同底近照2张。如系2010年毕业的高等院校学生,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 民身份证、学生证等)、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自荐材料及1寸 免冠同底近照2张;毕业证必须在2010年7月31日前取得并交县人事局补验。报考人员从网上下 载《三台县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时交A4纸打印报名表一份。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 料必须真实完整。
(四)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0年7月13日至7月15日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县人事局人才开发流动股领取《准考证》。
五、资格审查及开考比例
1、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现场报名时的资格审核、面试前的资格复审、考核工作中的资 格确认三个环节。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若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 担。
2、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并经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之比原则上应达到1∶3。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被调减、取消后,该岗位的报考 人员可改报其他相同或相近岗位。卫生系统个别特殊紧缺专业(影像、检验、麻醉、妇幼、公卫、口腔等)经县人事局批准后可放宽到1∶2。调剂、调减、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情况在三台政务 网上公布。
六、招聘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公共科目考试+专 业科目考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 具体分值比例详见附表。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范围为事业单位招聘综合基础知识(内容包括事 业单位相关政策法规、法律基础常识、哲学、政治经济学、中特理论、职业道德、公文及公文写作等), 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为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 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
(二)面试
1、按各岗位招聘人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岗位招聘人数在3人 (含3人)以上的,参加面试人员比例为1:2, 岗位招聘人数在3人以下的,参加面试人员比例为1:3。 如遇入围面试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其中报考卫生系统的考生不进行面试。
2、入围面试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名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在三台政务网公布,届时不再电话通知。通过 资格复审的考生,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考生按照通知书的具体要求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和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 额递补。未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三)政策性加分
根据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 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05〕34号)、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同意成都市“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服务期满志愿者参照省“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享 受服务期满后有关政策的批复》(川人办发〔2009〕182号)、 四川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等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考生均可享受政 策性加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不累加,但加分最高 不超过6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优惠条件的报考人员,必须于报名时将服务所在地县级以上组织部、团委、人事局、教育局 出具的关于其服务年限、服务单位、是否服务期满等情况的证明和考核材料送交县人事局人才开发流动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责 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 加分+面试成绩×30%(其中报考卫生系统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将在三台政务网站上 公示5天。
七、体检及考核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招聘单位另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 行)》执行。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经县人事局批准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以调档审查为主。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 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确定。如需递补,报县人事局审批后,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经体检合格 后,再进行综合考核。
八、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三台政务网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
九、聘用
此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聘用管 理,人事关系纳入县人才中心实行人事代理。涉及到户口迁移的人员,在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按规定办 理户口迁移手续。
招聘单位凭县人事局的审批通知,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签订合同后在10个工作日内为拟聘人员 办理上编制、核定工资等手续,并由招聘单位通知被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取消其聘用资格,同时取消今后三年的报考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和监督
(一)为保证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 应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 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三)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 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劳资、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与参考者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 回避。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县监察局 0816-5333110
咨询电话:县人事局 0816-5332323
附件下载:绵阳市2009年下半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信息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