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名额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为1:2,未达到规定比例,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名额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笔试考务费。
五、笔试
(一)笔试说明
报考考核招聘岗位的考生免于笔试,报考医疗卫生单位研究生岗位的考生免于公共科目笔试,只进行专业科目测试。
(二)笔试科目及分值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按报考岗位分为:报考教师岗位专业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占50%)、心理学(占40%)、教育政策法规(占10%); 报考医疗卫生类岗位专业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生理学、解剖学、卫生法律法规;报考其他岗位专业科目为《管理基础知识》。每科分值为100分。
(三)笔试时间及地点
1.报考长寿区教师岗位以及长寿区司法局矫正帮教管理服务中心、长寿区人民医院、长寿区水务投资建设管理服务中心、长寿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管理站岗位的笔试时间为2015年3月29日(星期日)上午8:30-12:00。笔试地点为长寿区委党校教学楼。
2.报考长寿区中医院、长寿区妇幼保健院岗位的笔试时间为2015年4月2日(星期四)下午14:00-17:00,笔试地点为重庆医科大学教学楼,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3.报考长寿区第三人民医院和长寿区凤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岗位的笔试时间为2015年4月12日(星期日)上午8:30-12:00。笔试地点为长寿区委党校教学楼。 六、面试
(一)面试比例
1.报考考核招聘岗位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2.报考幼教A、B、C、D类岗位的考生进入面试成绩的计算方式=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并分别按照1:1.5、1:2、1:1.5、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3.报考医疗卫生单位研究生岗位的考生进入面试成绩的计算方式=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并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4.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进入面试成绩的计算方式=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并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考生进入面试的成绩需达到同一笔试科目考试的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选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者,取消其面试资格,缺额在同一岗位报考者中按进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面试人员按规定缴纳面试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