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规定,因工作需要,我县拟公开招聘农业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先将有关信息在西南农业人才网(www.7ahr.com )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采取统一考试与考核相结合方法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名人数与拟聘用岗位数的开考比例为3 :1。报名人数与拟聘用岗位数达不到3 :1时,根据报考人数,调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二、招聘岗位名称及名额
畜牧兽医站招聘4人。
白马镇畜牧兽医站1人,新山乡畜牧兽医站1人,湾丘乡畜牧兽医站1人,白坡乡畜牧兽医站1人。
其他事业单位招聘11人(其中,面向应往届毕业生招聘6人,面向在米易县服务的“志愿服务西部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特岗教师”、“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招聘5人)。
①面向应往届毕业生招聘的岗位(6人)。
丙谷镇2人,白马镇1人,撒莲镇1人,湾丘乡2人。
②面向在米易县服务的“志愿服务西部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特岗教师”、“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招聘的岗位(5人)。
垭口镇1人,白坡乡2人,麻陇乡2人。
三、招聘范围
面向具有四川省户籍的人员招聘。
在或曾在米易县服务的“志愿服务西部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特岗教师”、“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报名参加考试不受户籍的限制。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廉洁奉公,品行端正,自觉地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3.在此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招考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4.法律规定不得招考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资格条件。
2.乡(镇)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岗位报考资格条件。
(1)畜牧兽医站岗位报考资格条件。
年龄在18周岁至28周岁之间,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畜牧兽医类(包括畜牧、兽医、畜牧兽医、兽医医药、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动物卫生检验、动物防疫与检疫、基础兽医、临床兽医、预防兽医等专业)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其他事业单位岗位报考资格条件。
①面向应往届毕业生招聘的岗位。
年龄在18周岁至26周岁之间,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面向在米易县服务的“志愿服务西部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特岗教师”、“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招聘的岗位。
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米易县水利工程管理中心岗位报考资格条件。
年龄在18周岁至26周岁之间,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本次招聘考试报考年龄按周岁计算,时间截止至2010年7月19日。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由米易县人事局统一组织。
(二)报名时间。2010年7月20日—7月22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三)报名地点。米易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人事局窗口)。
(四)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旧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010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还未领到毕业证书的,出具学生证,在领取准考证时补交学校学生处或院系出具的有效证明。在2010年8月31前提供毕业证,超过规定时间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不予聘用,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卫生类事业单位、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米易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岗位的考生,有执业资格要求的,在报名时须提供相关的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 本人近期(本年内)二寸免冠彩照3张。
5.在米易县服务的“志愿服务西部大学生”报考或服务期满申请加分的,应提供团县委同意报考的证明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三支一扶计划” 大学生报考或服务期满申请加分的,应提供县人事局同意报考的证明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特岗教师”报考或服务期满申请加分的,应提供县教育局同意报考的证明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报考或服务期满申请加分的,应提供县委组织部同意报考的证明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
(五)报名。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持以上材料(代报名者须持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报名点报名。报考者应如实填写《米易县事业单位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此表在报名点领取)。
(六)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乡(镇)畜牧兽医站岗位,考生报名时“报考单位”统一填“米易县乡(镇)畜牧兽医站”。
乡(镇)直属其他事业单位岗位,考生报名时“报考单位”统一填“米易县乡(镇)直属其他事业单位”。考生报名时还应注明:“报考面向应往届毕业生招聘的岗位”或“报考面向在我县服务的‘志愿服务西部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特岗教师’、‘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招聘的岗位”。
米易县水利工程管理中心岗位,考生报名时“报考单位”统一填“米易县水利工程管理中心”。
2.报考者在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时必须准确、完整。
3.报考者不能用新、旧两个居民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过期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均不能代替身份证报名。
4.在职人员报名参加考试的,应征得现用人单位的同意,报名时应出具现用人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考试合格被聘用前,必须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
5.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和聘用的,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六、报考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由县人事局会同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经报考资格审查,调减或取消的招聘岗位通过米易县公众信息网公告。
七、笔试准考证领取及考试费用缴纳
(一)领取笔试准考证。
经报考资格审查,向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笔试准考证。报考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代领者还须出具代领人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内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领取时间:2010年8月9日—8月10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领取地点:米易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人事局窗口)。
(二)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参加笔试的考生,在领取笔试准考证时,缴纳笔试考务费50.00元;通过笔试参加面试的考生,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另缴纳面试考务费80.0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减免考试考务费用。在报名缴费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八、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乡(镇)畜牧兽医站、乡(镇)直属其他事业单位、米易县水利工程管理中心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一科。
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不提供复习资料。
2.笔试时间及地点。考试时间为2010年8月11日。具体的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政策性加分。
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加分条件的人员,按规定加分。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不累加,按最高分值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①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所加分值计入笔试总成绩。
②在米易县服务的“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任职满两年以上(截止报考时间:2010年7月19日),每工作满1周年,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加分可按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积计算,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③在米易县服务的“志愿服务西部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特岗教师”、服务期满(截止报考时间:2010年7月19日)且经县级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总成绩加2分。
曾在米易县服务的“志愿服务西部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特岗教师”、“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已就业的人员,本次招聘不再享受第②条、第③条的政策性加分。
4.计分办法:笔试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总成绩=笔试卷面成绩+政策性加分。
5. 笔试总成绩公布。笔试总成绩,于2010年8月12日在米易县公众信息网公布。
6.查分事宜。考生如对本人笔试成绩有疑问需查分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于2010年8月16日到米易县人事局提出查分申请。
(二)面试
1.根据考生的笔试总成绩,按照拟聘用岗位数的2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2.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及地点。
(1)领取时间:2010年8月18日(上午9:00—下午17:00)。
(2)领取地点:米易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人事局窗口)。
3.面试时间。
乡(镇)畜牧兽医站、乡(镇)直属其他事业单位、米易县水利工程管理中心的面试时间是2010年8月19日。
4.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由考生签字确认。
(三)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均按100分计算。
岗位的笔试总成绩占综合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即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卷面成绩+政策性加分)×70%+面试成绩×30%。
(四)综合成绩的公布。
综合成绩通过米易县公众信息网公示。
九、考核和体检
(一)考核。
1.考核人员的确定。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聘用岗位人数依次等额确定考核对象(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
2.考核的组织。考核由米易县人事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应对被考核者出具考核合格或不合格的书面意见。
(二)体检。
体检由米易县人事局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进行体检。
十、公示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米易县公众信息网公示。
十一、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确定聘用岗位。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在确定聘用岗位后,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与聘用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过时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十二、聘用人员的管理
人员实行聘用合同管理。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按《攀枝花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报考卫生类事业单位岗位、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岗位、米易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岗位没有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必须在聘用后的最近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取得执业资格,否则不予续聘。
十三、纪律与监督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严格招聘纪律。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或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米易县人事局 13882360095
监督电话:米易县监察局 0812一8179744
本简章由米易县人事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