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资格审查:报名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如实、准确填写《涪陵区2015年第二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交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并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
(六)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若达不到相应招聘岗位的报名比例,则相应递减该岗位的拟招聘名额(按四舍五入处理),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特殊岗位或急需紧缺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考生笔试各科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
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退还笔试考务费。
(七)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凭身份证、缴费收据原件领取《准考证》。
时间:2015年7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地点:涪陵区人力社保局一号楼四楼会议室。
地址:涪陵区兴华中路46号,联系电话:023-72232700。
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考试资格。
六、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由涪陵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每科分值为100分,总分200分。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以市人力社保局2015年上半年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专业科目考试范围的具体要求详见《一览表》。其笔试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50%+《专业科目》×50%(按照四舍五入方法,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
2.笔试方式: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3.笔试时间:初定于2015年7月4日,笔试地点和具体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4.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涪陵区人力社保局一号楼公示栏公布。
(二)面试
1.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根据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拟招聘岗位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凡笔试科目任何一科缺考者,取消其面试资格。未达到招聘岗位面试1:2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数至规定比例,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的公式重新计算确定招聘岗位数(计算结果出现小数点按四舍五入处理),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各科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招聘岗位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其所在面试组的平均成绩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2.结构化面试由涪陵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分值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考官对考生结构化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最后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的,由该面试考官组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报涪陵区人力社保局备案。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4.面试时间及地点:
结构化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各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