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激励农业科技人员及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
为积极响应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意见》(川府发〔2015〕27号 )精神,深化实施成都“创业天府”行动计划,支持农业科技人员及大学生创新创业,加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推进都市现代农业加快发展,特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鼓励农业科技人员兼职从事创新创业活动。由市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对带技术、带项目在蓉新领办农业企业的高层次人才,给予100万元资助;对国内外高校院所硕士学历或副高职称以上科技人才带技术、带项目在蓉新领办农业企业,给予20万元资助;对涉农高校及科研院所硕士学历或副高职称以上科技人员服务我市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给予创新服务10万元资助。
二、鼓励大学生创业从事现代农业生产经营。对毕业5年内,创业从事准公益性规模种养生产、农产品加工营销、休闲观光农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大学生,由市现代农业准公益性融资贷款项目资金给予最高50万元贷款支持;纳入农业职业经理人培养,符合条件的,享受农业职业经理人社保补贴、创业补贴、农业保险费补助等扶持政策。采取市县共建的方式,在全市规划的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基地(精品园区、示范带)建设大学生农业创业示范园区,对到园区创业的大学生,由市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基地(精品园区、示范带)建设资金,按照其土地和农业设施租金,给予第1年80%、第2年50%、第3年30%的补助。
三、支持农业科技人员及大学生开展农业科技研发与推广应用。由市科技局设立现代农业科技研发与应用示范科技专项,对农业实用技术、新产品研发项目给予最高20万元支持;对农业关键共性技术成果应用示范项目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支持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推广,由市“双创双建”项目资金对列入年度推广项目的,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对列入年度引进试验示范计划的项目,给予最高20万元补助。
四、支持农业科技人员及大学生组建农业优势特色产业技术创新联盟。鼓励农业科技人员及大学生联合涉农高校院所知名专家、本地农技推广专家,连接产业基地和新型经营主体,组建优势特色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支持联盟开展产业技术路线图研制,由市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给予最高50万元支持。
五、鼓励农业科技人员与我市农业企业联合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对涉农科技成果在我市转化实施的,由市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按技术合同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的3%给予企业年度最高200万元补贴,按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的3%给予涉农高校及科研院所研发团队每个项目最高100万元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