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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云阳县201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农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更新时间:2010-07-16 热度:8524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为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如下:
  1、林业局 林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 2人 专业技术 专技12级及以下 30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全日制普通高校林学本科及以上 专业考试:林学专业基础知识
  2、畜牧局 乡镇畜牧兽医站 动物医学(兽医)专业6人,动物科学(畜牧)专业4人 专业技术 专技12级及以下 30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专业考试: 畜牧兽医相关基础知识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服从安排,具有相应岗位的业务能力;
  3、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年龄条件及其它条件;
  4、身体健康;
  5、现役军人,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6、云阳县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和特岗教师不纳入本次报考招聘范围。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云阳县人力社保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按照公开报名信息、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招聘信息
  本《简章》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云阳县党政办公网上予以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7月19 日至7 月 23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云阳县四大家办公大楼原人事局605室),联系人:温向力、黄琴,联系电话:023—55129700。
  3、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专业岗位报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内竞争。报考者按岗位所列条件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从业(执业)资格证等原件且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报名。云阳县外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教育系统的考生(含非师范专业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所报考的岗位类别应与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一致方可报考;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专业考生,只能报考非师范类别相对应的岗位类别。
  报考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按规定缴纳考务费。考试复习资料可在报名点自愿购买。
  本次招聘不接受电话报名和网上报名。
  4、领取《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缴费收据原件于2010年7月29日至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招聘指标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特殊紧缺岗位若招聘指标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考生笔试成绩总分达到12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程序,未达到120分则取消该招聘指标。
  2、笔试时间:2010年7月31日(星期六)。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务事项详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科,每科分值为100分。其中,公共科目占40%,专业科目占60%。
  公共科目为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指定教材《综合基础知识》。
  报考教育系统的非师范类别专业的考生,专业科目考试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其复习内容可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http://www.cqjw.gov.cn)网站上下载。其他专业科目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考试内容详见“一览表”。
  4、笔试加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一年内且考核合格者,其笔试成绩按有关规定加5分。根据《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评选表彰试行办法》(渝委组〔2008〕25号)规定,“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优秀论文奖获得者、优秀论文提名奖获得者、优秀论文入围奖获得者,分别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5分、2分。考生加分资格条件的确认: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须持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开据的证明到云阳县人力社保局审查确认加分资格条件。
  (2)根据《关于重庆市“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公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人办〔2008〕7号)文件规定,“三支一扶”大学生请于报名后3日内将本人的姓名、性别、所在服务区县、报考单位等,通过电话(023-86868883)或传真(023-86868879)等方式告知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加分资格条件,经按规定程序确认后,由市“三支一扶” 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通报云阳县人力社保局。
  (3)“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优秀论文奖获得者、优秀论文提名奖获得者、优秀论文入围奖获得者凭获奖证书和文件确认加分资格条件。
  同时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享受其中一项加分政策,不可重复计算。
  5、笔试成绩计算办法: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40%+专业科目成绩×60%+加分。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笔试成绩排序到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则同时进入面试。招聘岗位人数10人及以上的面试人选按1:1.5的比例确定;招聘岗位人数10人以下的面试人选按1:2的比例确定。
  2、面试方式及分值。面试工作由云阳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根据招聘单位需要和招聘岗位实际情况,中小学及幼教教师岗位面试采取上课及答辩方式进行;其余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参加面试的人员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
  3、面试时间、地点。中小学及幼教教师岗位面试时间2010年8月9日;其余岗位面试时间2010年8月7日。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总成绩=考生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
  根据拟招聘岗位人数,以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出现相同分数,则以笔试成绩排前者优先)。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精神,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需求条件实行一次性体检。
  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定于2009年8月9日,体检地点临时通知。
  (七)考核
  由云阳县人力社保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体检、考核和资格复查不合格出现空缺指标时,则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进行一次性递补。
  (八)公示
  政审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由云阳县人力社保局对其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报考教育系统和乡镇畜牧兽医站的考生,根据招聘岗位名额和学科(专业)类别公布具体岗位后,按所报考学科(专业)类别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确定招聘单位,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选择单位时若遇相同分数,则以笔试成绩排前者优先)。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文件精神进行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福利待遇。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任;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非师范专业但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报考教师岗位的,须于2011年12月底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须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招聘工作,招聘过程接受社会的广泛监督,以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本简章由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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